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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事故发生!吊车+吊篮≠高空作业车 发布时间:2019-08-16   浏览量:3622次

近日在郑州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城际应急工程发生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


据介绍,事故发生时,现场正在实施盖梁封锚工序作业,作业人员在使用吊车吊装自制吊篮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吊车+吊篮能直接取代高空作业车吗?吊车加装、改装吊篮非常不安全,不论吊车是否是知名品牌,但是加装上去的吊篮列属“三无”产品,最基本的高空作业设备的安全标准都无法达到。


高空作业车是指运送工作人员和使用器材到现场并进行空中作业的车辆。按其升降机构的形式,一般可分为伸缩臂式(直臂式)、折叠臂式(曲臂式)、垂直升降式和混合式等四种基本形式。汽车吊是装在普通汽车底盘或特制汽车底盘上的一种起重机,其行驶驾驶室与起重操纵室分开设置,工作时须支腿,列属工程机械。吊车加装吊篮和高空作业车有很多不同之处。


1、是否具备安全保证功能

与起重机械不同,由于高空作业的高危性,高空作业车在安全措施方面有及其严格的标准。高空作业车在作业斗内和回转座上均设有操纵装置, 远距离控制发动机的启动/停止、高速/低速,采用电液比例阀控制臂的动作,工作臂可左、右连续旋转,靠连杆机构自动维持作业槽水平,具备夜间照明、安全警报等功能。


为了安全保证,车辆的底盘自动调平控制和高空平台自动调平控制,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北微传感的静态倾角传感器和动态倾角传感器在自动调平控制中提供了精确的角度数据,帮助车辆实施控制。


而改装的吊车,则没有任何安全保护功能,一旦发生故障,吊篮内的工作人没有任何安全保障。


2、设计重点的差异

高空作业车因为需要将人送往高处,所以它的每一项设计都是需要保证人员在吊篮内的平稳安全,不管是液压还是电气系统,首先解决的是设备发生动作时的平稳性和稳定性。因为每一次晃动都会给作业人员带来心理和身体上的不适。

而起重机械往往吊装的都是物,而不是人,设计考虑的是起重能力,吊装过程中一定幅度的晃动和臂架受载时发生的弹性弯曲通常是不足为虑的,但是如果是人在里面的话那风险就非常高了。


3、作业能力的差距

高空作业车,一般可分为直臂式和曲臂式两种,尤其曲臂式高空作业车,通过折叠式的臂架和吊篮的转动能力,大大提高了高空作业车的灵活性,使其在狭小的空间也能自由伸展,加上篮内操作功能,保证了工作效率。而改装的吊车,显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高空车在工作中车辆是静止不动的,所以应用在车辆底盘自动控制的是静态倾角传感器A,通过CAN总线技术于车辆连接,实时测量车辆底盘的姿态角角度,可以用来调平,也可以用来做倾斜报警。


倾角传感器B安装在高空作业平台下面,用来测量平台的姿态角角度,可以根据需要使用静态或者动态倾角传感器。倾角传感器C和D安装在起重臂的大臂和小臂上,用于测量臂的举升角度,可以检测臂的安全性,也可以用来控制调整举升角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生命的尊敬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所以在高空上的倾角传感器也使用了冗余功能,北微为此推出了含有冗余功能的倾角传感器。


可见,改装的吊车虽然与高空作业车有相似之处,但并非是同一类产品,用吊车代替高空作业这样的高危行业不仅涉及违规,更是一种对生命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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